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0〕42号)要求,灌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编制了辖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全面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切实提升各镇、各部门治理能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